协会单位及会员:
为了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根据豫价协〔201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工程造价员进行2014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一)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060、070、080开头的人员,并且证书验证记录栏已盖有2012审验合格的人员,本次学习20学时继续教育。
(二)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100开始的人员,已参加2012年继续教育的本次学习20学时。未按时参加2012年继续教育的人员,本次需继续教育40学时。
(三)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120开始的人员,本次继续教育20学时。
二、继续教育的方式及时间
(一)平台:中价协网络教育平台,此次学习先交费后开通,缴费方式请看附件【豫价协﹝2014﹞7号】。
(二)方法:登陆中价协网络平台:,学员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输入造价员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三)网络继续教育开通的时间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播放时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步骤和具体要求,请看附件(豫价协﹝2014﹞7号)。
三、有关要求
1、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员通过网上考试合格,并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完成网络继续教育的凭证。
2、网络教育学习,考试合格之后打印出合格证书,合格证书请盖上单位公章。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内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会员证到市造价协会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省协会规定,统一更换印章。
3、证书号豫100开始的造价员,请注意登陆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查看2014年洛阳市工程造价员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请看豫价协﹝2014﹞7号文件】。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