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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洛阳造价协会 发布时间:2012-11-5 浏览次数:3961
 

关于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

 

 

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豫060070080100证书号开始的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请于1119日—1130期间,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hncost.com/)进行网络教育学习,学习合格之后打印出合格证书,合格证书请盖上单位公章。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会员证到市造价协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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