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
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协会会员:
根据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豫价协﹝2011﹞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090开头的人员(2009年取得造价员证书),在2011年8月10日至9月9日期间,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网络教育学习,其学习内容及要求,请看附件(豫价协﹝2011﹞6号)。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11﹞6号
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
的通知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规定,现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2010—2011年度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090开始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1、贯彻《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学习《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河南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2010年版);学习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3、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变更处理等。
4、解析《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结合各市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方式及时间:
1、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要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2、各省辖市负责组织辖区的工程造价员参加培训工作。
3、学习形式:由省协会组织的网络培训教育;各市组织集中培训教育。
4、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此次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要求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继续教育时间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请各市将继续教育计划(时间、地点、课时计划、培训内容等)于7月31日前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
四、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是提高工程造价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要求工程造价员必须参加。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工程造价员,将不予办理2011年工程造价员审验手续。
2、各省辖市工程造价协会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接本通知后要认证计划,作出安排,并将继续教育计划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在省注册造价师协会的指导下做好2010—2011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应将继续教育情况(包括参加继续教育造价员名单)报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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